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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时限问题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9-10-31 11:46:07

咨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时限问题

问题:您好!我2007年报名同等学力申硕,修完所有课程。2009年参加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(本专业不需考专业综合),成绩合格。因为工作关系,也为了保障论文质量,毕业论文今年初才完成,可是到申请学校申请答辩时却被告知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没申请答辩,所以考试成绩作废,只能重新考试。且只有明年一次机会了。
  请问全国有没有答辩时限的规定?恳请回复。谢谢!
答复: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依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(简称“规定”)执行。规定要求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(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)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。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”。


咨询电话:0871—63981048    63649448    13678770475(李老师)   13708405496(姜老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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